因工作需要,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以下简称“消防文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消防文员是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收、选聘,辅助消防部门从事文秘、新闻宣传、公文起草、档案管理、辅助执法及相关内勤工作,遵守消防部门的规定和纪律,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文字表达、编辑能力强、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照片拍摄、视音频编辑、图文编辑、新闻采编等,有文字写作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年龄22至30周岁(男性一名、女性一名),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入职后签定聘用合同,聘任期间,依法服兵役的,可以提出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地点
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303办公室(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刘家村北,导航搜索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报名方法、途径
报名结束后,我大队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具体名单及考试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常识、新闻采编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报名后将提供考试复习内容。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聘任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被聘任人员,与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薪酬、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五、工作待遇
1、具体工资面议,缴纳五险一金;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3、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
4、录用后每年享有相关规定的休假。
六、其它事项
1、考核通过,试用期为2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
2、本次招聘不依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3、本公告由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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