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4名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工作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要用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捏造事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部分未完成招聘工作程序的考生待全部招聘程序完成后另行公示。
受理部门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1317房间。
电话:0532-8228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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