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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来源:青岛人才网 时间:2022-03-24 作者:青岛人才网 浏览量: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劳动法规定,自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不发给员工,不能视同未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时,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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