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8831999319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苑

离职手续未办完停发薪,合法吗?

来源:青岛人才网 时间:2022-03-31 作者:青岛人才网 浏览量:

离职手续尚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便是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的权利也就是可以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劳动者依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时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离开企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再乘以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切不可因小失大,最终落个既违反法律规定又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后果。劳动者如果发现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青岛汇和人才网 鲁ICP备2020049143号 鲁公网安备37020302371996号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路80号 EMAIL:530812756@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