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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才网劳动法规定:补休和加班补偿金不可以混为一谈!

来源:青岛人才网 时间:2018-02-06 作者:青岛人才网 浏览量:

劳动法规定:补休和加班补偿金不可以混为一谈!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青岛人才网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劳动法规定:补休和加班补偿金不可以混为一谈!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青岛招聘

劳动法规定:补休和加班补偿金不可以混为一谈!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青岛招聘网 青岛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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